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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校

我校完成接收“两山一湖”A区物业工作

时间:2016年09月01日 信息来源:湖南师范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记者 胡京玥)8月31日下午,房地产管理处代表学校与岳麓山景区旅游文化开发公司(长沙市城投集团河西公司)顺利进行“两山一湖”A区物业的接收移交工作。

长沙市“两山一湖”(即天马山、凤凰山与桃子湖)景区的凤凰山、桃子湖区域,位于我校与湖南大学之间,北端为我校桃子湖路,南端为湖南大学牌楼路,历史上曾规划为我校教育发展规划用地。我校曾有相当一批学生居住于此,这一地块承载了我校广大校友的美好时光和历史记忆,已成为我校地理概念和校园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08年,长沙市政府对“两山一湖”进行拆建。开发后的桃子湖、凤凰山区域建筑物已与我校教学科研用房紧挨在一起,唇齿相依。2015年7月,得知长沙市政府有意将“两山一湖”整体出租,我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征询了师生员工的意见,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先后三次向长沙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要求租用1999年省政府协调会明确为我校的预征地范围及地面建筑物。2016年3月4日,长沙城投集团董事长刘巍峰一行来我校调研“两山一湖”后期建设使用问题,公司和学校双方同意在尊重历史、顺应民意、彰显公平的原则上,充分考虑学校发展利益和广大师生员工、校友的关切,充分沟通,加强合作,共同做好“两山一湖”的后期建设使用。

从2016年3月开始,由房地产管理处牵头,校办、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法律办参与,与岳麓山旅游文化开发公司就我校的租用范围、租用方式、租用价格、租金支付方式、协议文本等内容多次协调沟通。2016年8月10日,校长蒋洪新代表学校与岳麓山旅游文化开发公司顺利签约。

接交工作的完成标志着“两山一湖”北片A区1栋、2栋、3栋物业正式由学校接管,建筑面积共计6650平方米,托管期20年,即2016年9月1日至2036年8月31日。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对于“两山一湖”双创基地的建设思路,我校将充分利用学科优势,将这一片区打造成我校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

编审:西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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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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