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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校

李适时回母校讲学交流

时间:2017年09月13日 信息来源:湖南师范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记者 唐喜 陈铖)9月4日下战书,我校77级校友李适时回母校讲学交流,校党委书记李民、校长蒋洪新和副校长蒋新苗热情接待了客人,并陪同参观了岳麓山抗战文化园。

晚上,李适时在法学院二楼报告厅开展了题为“关于民法总则的几个题目”的讲座,讲座由蒋新苗主持。

蒋新苗代表我校对李适时的到来透露表现热烈迎接,并介绍了李适时在法学上取得的成就。

李适时重要围绕民法总则的发展历程、重要制度和必要把握的题目等三个方面来开展讲座。他详细阐释了民法总则的构成、紧张地位和出台大背景,分享了民法制订的“二步走”思路——在制订好民法总则的基础上,对民法典的各个分编进行编撰。在介绍民法总则的重要制度时,他将民法总则分为基本规定、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举动和代理以及民事责任和诉讼的时效五大板块,对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进行了前后对比,诠释了“法人”、“分外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个题目。他强调,在民法总则制订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四个题目,一是处理好“讲法律”和讲政治的关系题目,将双方结合起来,坚持题目导向;二是处理好继续和创新的关系题目,编撰民法总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法律进行整顿和增删,不是将法律进行简单地汇编;三是把握好“德治”和“法治”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四是处理好“立足基本国情”和“借鉴吸取外国经验”的题目。

在互动环节中,现场教师和门生针对民法总则的详细内容进行提问,并提出本身的观点和建议,李适时对这些题目进行了逐一解答。

黉舍相干职能部门和法学院相干负责人以及教师门生代表近两百人共同凝听了此次讲座。

李适时简介:

李适时,男,汉族,1953年7月生,湖南湘乡人,1971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就读于我校外语系英语专业,1984年交际学院交际营业系国际公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卒业,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

编辑:李瀚

审核: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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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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