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6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共3天。4月4日上晚自习,班主任下班;4月5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二、节假日期间,各部门根据需要妥善安排值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突发紧急情况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办 公 室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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