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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校

湘西职院“争当文明部门,争做文明个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7年01月17日 信息来源: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学院“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树立学校良好形象,保持州级文明单位荣誉同时申报州级文明标兵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全院上下开展“争当文明部门,争做文明个人”的活动评选,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小组

组  长:曹义文

副组长:宋清华、姚  斌、毛  国

组  员:各处室、系部正职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宣传处,李虹昆兼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标准  

(一)文明部门评选标准

1.指导思想明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学校党小组保持一致;积极组织科室人员参与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班子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处室(系部)负责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表率作用突出。

2.有和谐、富有朝气、凝聚力强的团队,具有勤俭节约、廉洁勤政、团结和谐、务实高效的优良作风,各种学习制度完善,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普遍提高。

3.有较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质量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处室(系部)人员自觉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扎实,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高,工作成绩显著。

4.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安全、稳定,无违法违纪人员,模范遵守党纪国法。

5.积极配合学院争创州级文明标兵单位和省文明单位,按照省州和学院的相关要求,工作落实到位,资料整理有序,上报及时、准确。

6.名额分配:评选处室4个,系部4个。

(二)文明职工评选标准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改革,自觉维护学院和集体的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积极投身“争当文明个人”的活动。

2.明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勇于创新、善于钻研、积极进取、严谨执教,热情服务,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

3.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作风正派,无以权谋私、以职谋利行为,自觉抵制社会不良行为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高尚的育人品格和热情的服务态度。

4.文明行为好。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有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

5.名额分配:行政人员评选4个,教师评选6个。

三、申报及评选办法  

1.申报部门应根据学院文明部门条件首先进行自检,并将自检情况在各创建活动实施工作小组组织的大会上进行通报,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各创建活动实施工作小组投票讨论决定是否申报参加评选。按1.5∶1的比例上报名单给主题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2.申报部门或个人应填写《湘西职院文明部门申报表》和《湘西职院文明个人申报表》(附后),并附3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和开展创建活动的主要图片(图文并茂),一并报主题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充分发扬民主。

4.对发生严重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

5.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标准负责对各处室(系部)及全体教职工以平时和年终两种形式进行考核。平时考核是指平时收集的有关会议记录、通报、决定、意见、工作情况,考勤记录等;年终考核结合年度单位人员考核进行,年终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评为文明处室(系部)或文明个人。学校学生处负责对各班级进行考核。平时考核结合年度考核将综合全年情况进行。   

6.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提供的评选结果,经学校党委讨论通过后在宣传栏和网站公示,并作为其他评优的主要依据。

四、评选时间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部署(2016年3月)。各部门要联系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发动,深入宣传,要根据活动的内容和创建目标,结合各自实际和特点,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操作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11月)。各处室(系部)可按照下发的《创建文明标兵单位的考核细则》和处、系部的自身特色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2016年12月)。各处室(系部)将全年的工作小结以书面形式上报(附上佐证材料),申报文明个人的上报个人推荐材料(附佐证材料)。由实施工作小组对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进行落实和量化评分。

五、表彰奖励

凡获得文明处室(系部)和文明个人荣誉的,均采取大会表彰。

1.凡被评选为文明处室(系部)的,由学院授予“文明处室、系部”称号,并颁发奖牌及奖金。

2.凡被评选为文明个人的,由学院授予“文明十佳教职工”称号,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附件:1、《湘西职院文明处室(系部)申报表》

      2、 《湘西职院文明个人申报表》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16日

附件1:

 

湘西职院文明处室(系部)申报表

 

 

 

 

申报部门

名  称

 

申报部门

负责人

 

 

 

 

 

 

实施工作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院党委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湘西职院文明个人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出生日期

 

政  治

面  貌

 

学    历

 

现  任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

职    务

 

电   话

 

 

 

 

 

 

 

 

 

 

 

 

 

 

 

 

 

 

 

 

受过何种荣誉

(近

三年)

 

 

 

 

 

 

 

所在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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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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