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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统发〔2017〕 号

时间:2017年05月31日 信息来源: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州统发〔2017〕  号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统战部

关于开展海外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留学或留学归国人员信息采集的关照

 

各县市委统战部、侨联、台办,州直各单位,吉首大学党委统战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同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摸清我州海外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留学或留学归国人员及州内亲属情况,依法研究制订归侨侨眷、华人华侨及留门生在湘西创业、就业的照顾政策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建立贫困归侨侨眷、华人华侨及其留门生州内亲属贫困户帮扶机制,赓续建立健全统战对象档案和信息库,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经州委统战部、州台办、州侨联谈判,决定在全州开展海外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留学或留学归国人员信息集中采集。现就有关事项关照如下:

一、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包括海外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留学或留学归国人员。

(一)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籍公民;

(二)归侨:指回国定居的中国籍华侨;

(三)华人:指原是华侨或华人后裔,后已加入或已取得居住国国籍者;

(四)侨眷: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怙恃、后代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怙恃、外祖怙恃,孙后代、外孙后代,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外籍华人在华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与侨眷范围相称同;

(五)定居港澳台或长期在港澳台居住的湘西同胞;

(六)回国(或来华)创业人员;

(七)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留学或留学归国人员。

二、时间安排

本次信息采集从2017年5月2日开始,6月2日结束。

三、有关要求

     (一)同一向导,强化责任此项工作是由州委统战部、州台办、州侨联同一安排部署的一次全州范围内的调查摸底工作,各县市委统战部、台办、侨联,州直各单位和吉首党委大学统战部要高度正视,重要向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信息采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拓宽思路,下沉力量。各级各单位要拓宽信息采集工作思路,扩大调查范围,雄厚调查体例。要下沉工作力量到下层,充分发挥村支两委、社区工作人员的自动性,摸清本辖区每一户的基本情况。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将调查范围扩大到职工的亲戚、同伙。

    (三)过细调查,细致登记。能否摸清每一户调查对象的家庭情况、登记清楚所调查到的信息,能否细致记录调查工作中碰到的情况,是归档建册、有针对性开展侨务工作、改动工作的紧张基石。要根据采集内容认真摸清情况,表格填写要正确、规范,做到表、人符合,不错不漏。严禁上报虚伪数据。

    )专项督查,按时上报。州委统战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不正视此项工作,不开展调查报空头数据,不负责任唐塞了事的单位,将进行转达。表格不需另制,可从邮箱: 13974365281@163.com中下载,密码:xss123456。有关表格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6月2日。要求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同时上报。电子版发至邮箱839467445@qq.com。

联系人:向水生;电话:8223643;13974365281,

                传真:8561641。

附件:

1、湘西籍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归侨侨眷、侨属、留学人员名册登记汇总表

2、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登记表

3、海外留门生情况登记表

4、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眷属登记表

5、湘西州侨企统计表

        共湘西自治州委统战部

          2017年5月2日

          附件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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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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